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 告 2007年 第 73 号
为了规范车辆识别代号管理现场审查工作,根据《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66号)的有关规定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《车辆识别代号管理现场审查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现予以发布,并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,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执行。
附:车辆识别代号管理现场审查实施办法(试行)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○○七年十月十七日
-----转自发改委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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